重人科〔2018〕2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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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科研项目、成果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提高科研成果质量和水平,推动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建设,学校修订了《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科研项目、成果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试行)》,并经2018年12月20日院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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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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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成果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试行)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提高科研成果质量和水平,开展科学研究与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建设,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申请认定的项目及成果须以“BET体育365投注官网”为第一承担单位及个人署名排序第一。
第三条 申请认定的项目及成果须与申请人从事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或实际工作一致。
第四条 论文类成果申请认定的资格
(一)论文独立成篇,普刊发表论文原则上不少于3000字或1.5个版面,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原则上不少于5000字或2个版面。不含书评、会议报道、学术动态、短评、摘要。
(二)增刊、内刊、内部发行物等登载的论文不予认定。
(三)国内期刊源的论文相对应的刊物应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维普网、龙源期刊网四个主流期刊网站之一同期公布的信息一致。
(四)国外期刊源的论文以被检索当年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JCR(期刊引用报告)或文献检索报告为依据。
(五)论文成果的学科应与其发表期刊的学科保持一致,否则降级认定。
第五条 申请认定的项目与成果应严格遵守《BET体育365投注官网学术规范》的相关规定,有违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成果,如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委托中介机构或他人代写代发等均不纳入认定范围,并按《BET体育365投注官网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罚。
第一章 人文社会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类
第六条 本章内涉及的人文社会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及成果分类与认定范围包括:科研项目、论文类成果、应用类成果、获奖成果、创作成果,共计五类,均以项目结题、成果完成作为认定条件。
第一节 科研项目
第七条 项目分类
项目按来源分为纵向项目、横向项目(地方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含港澳台地区)3大类。
(一)纵向项目:指由国家、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级单位(科研主管部门和行业科研部门)批准并立项,下达有立项通知书或签署项目合同书的项目。
(二)横向项目:指学校受国内地方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委托,并有经费资助的相关研究项目。委托合同或协议须署名“BET体育365投注官网”。
(三)国际合作项目:指由国(境)外政府、基金会、国际组织、社会公认专项组织资助的研究项目。
第八条 项目认定
项目按来源或经费额度分为A、B、C、D四级。
A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文化工程重大项目;委托方资助在校经费80万元及以上的横向及国际合作项目。
B级:有下拨经费的中央部委研究项目;重庆市社科规划年度重大(重点)项目、重庆市高等教育研究重大(重点)项目;委托方资助在校经费50万元以上,80万元以下的横向及国际合作项目。
C级:重庆市社科规划年度一般项目、重庆市高等教育研究一般项目;地市政府和厅局级单位重大(重点)以上项目;委托方资助在校经费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横向及国际合作项目。
D级:地市政府和厅局级单位一般项目;委托方资助在校经费2-19万元以上的横向及国际合作项目。
各级项目的子项目做降级认定,如有分类或等级不明确的项目,提请校学术委员会认定。
第二节 论文类成果
第九条 论文期刊源
分为国内期刊源与国外期刊源,国内核心期刊源为: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中文核心期刊;国外核心期刊源为: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及人文引文索引)、ISSHP(社会科学与人文会议录索引);其它具有合法刊号并公开连续性发行的国内外普通期刊。
第十条 论文成果等级认定
(一)论文成果按期刊源分为:A、B、D、D四级,其中A级为特级期刊,B级为学科类核心期刊,C级为一般核心类期刊,D级为普通期刊。
A级:在《中国社会科学》《求是》上发表的论文;发表在SSCI一、二区的论文。
B级:发表在SSCI期刊三、四区的论文;被A&HCI收录的论文;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公开宣读并被ISSHP收录的论文;在CSSCI各学科期刊目录排名前2位(综合类排名前20)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各学科期刊目录排名第一(综合类排名前20)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和《新华文摘(全文登载)》《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教育报》理论版上发表的论文。
C级:发表在SSCI期刊未分区的论文;在CSSCI、《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除B级期刊目录以外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在经济日报理论版、文汇报理论版、中国青年报理论版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日报或党报理论版发表的论文。
D级:其它除作为A、B、C级期刊认定的国内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国内学术期刊的认定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公布名单为准),包含高水平学术会议公开出版的专题性专辑和专题性会议论文集;在地方政府主要报刊发表的论文。
国内独立发行的外文期刊、中文混编期刊,按照其中文期刊相应级别认定。境外(含港澳台)发行的中文、外文期刊,不能出具检索报告的做普通期刊认定。如有等级不明确的论文,提请校学术委员会认定。
第三节 应用类成果
第十一条 成果分类
应用类成果分为决策咨询类和科普推广类。
(一)决策咨询类: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调研报告、专家建议、成果要报、国家标准、两会提案、政策法规、发展规划、皮书等。
(二)科普推广类:科普读物、音像制品、人文社科数据库等。
第十二条 成果认定
应用类成果分为A、B、C、D四个级别。
A级: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采纳的成果;被党和国家领导人作出意见性批示的成果;以中央各部委名义采用的成果;被中央各部委主要负责人作出意见性批示的成果;被《教育部简报(高校智库专刊)》、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教育部领导批示的《教育成果要报》《新华社内参》、中共中央办公厅《观点摘编》采用的成果;被全国人大、全国政协采纳的会议提案;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名义采用的成果。
B级:被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协采纳的会议提案;公开发行的科普读物、音像制品、人文社科数据库等。
C级:以地市级党委或政府名义采用并推广的成果;被地级党委或政府领导作出意见性批示的成果。
D级:以县级党委或政府名义采用并推广的成果;被县级党委或政府领导作出意见性批示的成果。
第四节 获奖类成果
第十三条 成果分类
获奖类成果分为政府奖、社会公认专项奖和其他奖。
(一)政府奖
政府奖是指以各级政府名义颁发的优秀科研成果奖及优秀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
优秀科研成果奖,包括以中央(国务院)名义颁发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及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以省级人民政府名义颁发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以中央(国务院)其他部委名义颁发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优秀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包括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省(教育部、直辖市、自治区)教学成果奖。
(二)社会公认专项奖
社会公认专项奖是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年度统计报表”列出的以社会力量设立的科研成果奖,如霍英东基金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等颁发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三)其他奖
未列入上述奖项的优秀科研或教学成果奖。
第十四条 成果认定
获奖类成果分为A、B、C、D四个级别。
A级:以中央(国务院)名义颁发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年度统计报表”中列出的社会公认专项奖;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省(教育部、直辖市、自治区)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B级:以省级人民政府名义颁发的优秀学术成果奖;省(教育部、直辖市、自治区)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
C级:以中央其他部委、群团组织名义颁发的其它优秀科研成果奖;未列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年度统计报表”列出的社会公认专项奖; 省(教育部、直辖市、自治区)教学成果奖其它奖项。
D级:以地市政府或厅局级单位颁发的获奖类成果。
第五节 科研平台
第十五条 平台分类
科研平台按批准部门分为国家、中央部委、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四类。
第十六条 平台认定
科研平台分为A、B、C、D四个级别。
A级: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国家智库;高校新型智库;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
B级:中央各部委批准建立/共建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分中心(主协同单位);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庆市教委批准建立的高校智库。
C级:重庆市批准建立的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
D级:地市政府或厅局级部门与学校共建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
第二章 自然科学类
第十七条 本章内涉及的自然科学项目及成果分类与认定范围包括:科技项目、论文类成果、知识产权类成果、产品类成果、奖励与表彰类成果、应用类成果、创意设计类成果,共计七类,均以结题作为认定条件。
第一节 科技项目
第十八条 科技项目是指在自然科学领域有明确科学研究或开发应用目标并由科研管理部门单独立项管理的科技任务。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与发展、成果应用及其他科技服务等,不包括仅提供原始数据的委托测试类任务。
第十九条 科技项目分类
科技项目按项目来源分为纵向项目、横向项目、国际项目三个类别。
(一)纵向项目包括:国家级项目、中央部委级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项目、厅局级项目。
1.国家级项目指由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批准的项目或在科技部统筹下由其他行业部委批准的专项项目,新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等五大类科技计划所属的项目。
2.中央部委级项目指由中央各部委(局)批准的其他项目。
3.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项目指由重庆市政府、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的项目。
4.厅局级项目指由地级政府和厅局级单位批准立项的项目。
(二)横向项目
指由省级(自治区、直辖市)以下政府及其各部门批准或受校外企事业单位、自然人委托的项目,各级各类重点科技平台设立的开放项目。
(三)国际项目
指受国(境)外政府或其他机构直接委托的项目。
第二十条 科技项目按任务来源和重要程度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委托方资助在校经费50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
B级:下拨经费的中央部委项目、国际合作的重大(重点)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重大(重点)项目、国际合作项目;有委托方资助在校经费30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
C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一般项目、地市政府厅局级单位重点以上的项目;委托方资助在校经费10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
D级:地级政府、厅局级单位一般项目;委托方资助在校经费1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
各级项目的子项目做降级认定,如有分类或等级不明确的项目,提请校学术委员会认定。
第二节 论文类成果
第二十一条 论文期刊源
分为国内期刊源与国外期刊源,国内核心期刊源为: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国外核心期刊源为:SCI(“科学引文索引”及其扩展版SCIE)、EI(工程索引核心版)、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其它具有合法刊号并公开连续性发行的国内外普通期刊。
第二十二条 论文成果等级认定
论文成果按期刊源分为:A、B、C、D四级,其中A级为特级期刊,B级为学科类核心期刊,C级为一般核心类期刊,D级为普通期刊。在《Nature》《Science》发表的论文提交学术委员会确定奖励标准。
A级:在《中国科学》《科学通报》上发表的论文;被SCI收录在一、二区的论文。
B级:被SCI收录在三、四区的论文,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各学科期刊目录排名第一(综合类排名前20)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C级:被ISTP、SCIE、EI(JA核心)、CSCD收录的论文;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除B级期刊目录以外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在《中国科技报》上发表的论文。
D级:其它除作为A、B、C级期刊认定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国内学术期刊的认定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目录为准),包含高水平学术会议公开出版的专题性专辑和专题性会议论文集;在地方政府主要报刊发表的论文。
第二十三条 论文定级以JCR(期刊引用报告)为依据,不能出具JCR的做普通期刊认定,等级不明确的论文,提请校学术委员会认定。
第三节 知识产权类成果
第二十四条 知识产权类成果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地区)或其他国家专门审批机构授予专利权或专有权的发明创造,需以BET体育365投注官网作为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申请并获得授权。
第二十五条 专利权成果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有权包括获准国家动植物新品种保护、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第二十六条 知识产权类成果根据产权类别和授权国别分为C、D两个等级。
C级:获得国外或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
D级: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第二十七条 知识产权类成果认定以专利或专有授权证书为准。
第四节 产品类成果
第二十八条 产品类成果是指经过国家法定的权威机构审(鉴)定并颁发相应证书的科技产品类新成果。
第二十九条 产品类成果根据审(认,鉴)定机构类别和产品价值进行综合定级,分为B、C、D三个等级。
B级:国家级专门机构审定、认定的产品。
C级:省部级部门专门机构审定、认定的产品。
D级:厅局级部门专门机构审定、认定的产品。
第三十条 产品类成果的定级以审(认,鉴)定机构颁发的证书或批件为准,相同产品同年度内就高、不重复认定。
第五节 奖励与表彰类成果
第三十一条 奖励与表彰类成果指由于科技成果优秀或科技贡献突出受到的专门奖励或表彰。包括科学技术奖励、入选优秀科技成果或重大科技进展,不包括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名人名师等荣誉称号和优秀论文奖。
第三十二条 科学技术奖励根据颁发机构的性质分为政府奖和社会力量奖。
政府奖是指中央人民政府及其各部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奖励,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各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中国专利奖等。
社会力量奖是指在2013年以前在科技部登记备案的社会力量团体设置的奖项。
第三十三条 入选优秀科技成果是指被国家自然基金委、国务院各部委、省级人民政府部门评选为优秀科技成果并列入正式出版的选编或汇编。
第三十四条 入选重大科技进展是指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各部委联合或独立主办的年度重大科技进展评选活动中入选的条目。
第三十五条 奖励与表彰类成果根据授予或主办者级别和获奖等级分为A、B、C、D共四个等级。
A级: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入选年度中国十大科技进展的新闻;
B级:省部级特等和二等科技奖及以上、获得年度中国十大科技进展新闻提名、入选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中国专利金奖、入选国家自然基金委优秀科技成果选编、被国家相关部委遴选为主导推广应用的品种或产品。
C级:省部级三等科技奖、省级以下政府颁发的一等以上科技奖、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登记备案的社会力量奖一等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入选各部委和省级政府部门优秀科技成果汇(选)编、被省级主管部门遴选为主导推广应用的品种或产品。
D级:地方政府或厅局级单位颁发的获奖成果。
第三十六条 奖励与表彰类成果的级别认定以相应的证书或正式公告或正式出版的选编(汇编)为准,相同或相近内容的条目在同年度内就高、不重复认定。
第六节 应用类成果
第三十七条 应用类成果指通过智力劳动完成的、未公开发表或发行、被政府部门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实际应用的科技成果。主要包括技术咨询报告(调查报告)、技术标准、数据管理软件、规划方案、学术资料及科普影视片等。
第三十八条 应用类成果按采用单位性质和成果属性分为A、B、C、D共四个等级。
A级:制定修订的国际标准,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其各部委采纳的技术咨询报告(调查报告)或规划方案。
B级:新制定的国家标准,省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或全国性行业协会采纳的技术咨询报告(调查报告)或规划方案。
C级:新制定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修订的国家标准,大型企业(按国家统计局执行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确定,下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直管的事业单位、省级以下人民政府采纳的技术咨询报告(调查报告)、规划方案,受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委托完成并被相关部门采用的学术资料及科普影视片、数据管理软件。
D级:新制定的企业标准,修订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受大型企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直管的事业单位委托完成并被采用的学术资料及科普影视片、数据管理软件。
第三十九条 应用类成果的定级以成果采用单位的相关证明、成果实物或资料为依据。相同或相近内容的成果就高、不重复认定。
第七节 创意设计类成果
第四十条 创意设计类成果专指园林景观、服装服饰、建筑设计、工业设计等领域兼备技术性和艺术性的设计作品,不包括纯粹的技术设计品。
第四十一条 创意设计类成果根据参加展会级别及业内专业组织(学会或协会)评价获奖情况分为A、B、C、D共四个等级。
A级:参加国际著名博览会展示或获得国际重大奖项的作品、国际著名博览会包括世界园艺博览会、美国(德国、法国、俄罗斯、日本、意大利)服装展、法国巴黎(意大利米兰、日本东京、美国纽约、英国伦敦)时装周;国际重大奖项包括国际风景师联合会(IFLA)、美国风景园林学会(ASLA)、英国风景园林行业协会(BALI)、国际建筑师协会(UIA)、美国建筑学会(AIA)、亚洲建筑师协会(ARCASIA)、法国时装协会、意大利全国时尚协会、英国亚洲时尚协会、德国设计协会(DZNW)、美国工业设计师协会(IDSA)、意大利工业设计协会(简称ADI)、国际平面设计联盟(AGI)、世界包装组织(WPO)设立的面向全世界评选的设计作品等级奖二等以上的奖项(含银奖)。
B级:参加国际博览会展示或国内重大博览会展示,或获得国际学会(协会)等级奖或全国重大奖项的作品、国内重大博览会包括中国园林博览会、中国国际服装服饰博览会(CHIC)、北京国际包装博览会(CHIPF)、中国国际时装周、广州国际服装展会、上海时装周、中国高校美术作品学年展、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中国国际建筑博览会(CIBE)、中国国际设计艺术博览会(CIDF);全国重大奖项包括鲁班奖、詹天佑奖,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国际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行业协会(ILIA)、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包装联合会、中国服装协会、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中国建筑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设立面向全国评选的设计作品等级奖。
C级:参加国内博览会展示,或获得国际优秀奖(含不分等级的奖项)、全国学会(协会)等级奖、省级专业奖项一等奖(含金奖)以上的作品、省级专业奖项包括省级风景园林学会、省级纺织工业联合会(服装协会、服装设计师协会)、省级建筑学会(土木工程学会)、省级包装联合会、省级工业设计协会设立的设计作品等级奖。
D级:参加省级以上地区性博览会展示,或获得全国优秀奖(含不分等级的奖项)、省级专业奖项二三等奖(含银、铜奖)的作品。
第四十二条 发表在期刊上的设计作品参照第一篇“人文社会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类”中论文类成果定级标准认定。
第四十三条 创意设计类成果的定级以作品参展证书(证明)或获奖证书、作品原件(或图像资料)为依据。相同作品就高、不重复认定。
第八节 科技平台
第四十四条 科技平台指由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批准依托学校建设的从事自然科学类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测试鉴定、资源保存、试验观测、孵化转化、科技服务、专门人才引进与培养等科技活动的基地或机构。
第四十五条 对科技平台按批准部门、面向范围、任务内容的性质不同分为A、B、C、D共四个级别。
第四十六条 科技平台的具体分级标准如下:
A级: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国家大学科技园。
B级: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分中心,部级重点(开放)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引智基地),部级区域实验室,国家产业技术创新平台(联盟)。
C级:省级“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
D级:市级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
第四十七条 科技平台类别认定以正式批文或公告为基本依据,结合批准部门的相关管理办法或申报文件的具体内容确定。
第三章 著作类成果
第四十八章 成果分类
著作类成果指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社正式公开出版的独立或多人撰写的原创性学术著作;被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委托,并被相关部门采用的学术资料片及教学片像制品;外文学术专著要有国际书号,并提供互联网网上查询信息。著作类成果不包含文学作品、译著、编著、教材、注疏、辞典、工具书、科普读物、论文集、散文集、选集等。
第四十九条 成果等级认定
著作类成果依据出版社及音像出版社的社会影响力分为A、B两个级别。
A级:在人民出版社、科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三联书店、人民教育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人民美术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人民音乐出版社、法律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新华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国防工业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人民体育出版社公开出版的著作类成果。
B级:在除A级出版社之外的国内外出版社公开出版的著作类成果。
第四章 艺术、体育类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
第五十条 成果类别
艺体类成果包括创作类成果和荣誉类成果。
(一)创作类成果
创作类成果分为文学作品、影视戏剧、音乐、舞蹈、美术、体育和设计等。成果形式:诗歌、小说、戏剧、电影、电视连续剧、纪录片、电视节目(影视戏剧类);音乐/舞蹈作品、音乐/舞蹈表演(音乐与舞蹈类);美术作品参展/发表/收藏;设计作品参展/发表/收藏;武术、体操等。
1.文学作品类:诗歌、散文、小说、报告文学、传记文学、剧本等。
2.影视戏剧类: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话剧、戏曲、小品等主创(编、导、摄、演)。
3.音乐类:作曲、作词、音乐、表演、音乐剧本等。
4.舞蹈类:舞蹈创编、舞蹈表演、舞蹈剧本等。
5.美术类:绘画、书法、雕塑、摄影、实验(新媒体)艺术等。
6.体育类:艺术体操、健美操、花样跳绳、啦啦操、排舞、花样游泳、武术、体育舞蹈等“难美”项目创编。
7.设计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动漫设计。
(二)荣誉类成果
荣誉类成果指获得各级政府、各级专业组织奖励的作品,包括文学作品、影视戏剧、播音主持、音乐、舞蹈、美术、体育、设计等获奖的作品。
第五十一条 成果认定
艺体类成果分为A、B、C、D、四个级别。
A级:获得国际公认的重大奖项,如诺贝尔文学奖、奥斯卡金像奖、威尼斯双年展、巴西圣保罗双年展、卡塞尔文献展、格莱美奖、艾美奖、托尼奖、奥运会“难美”项目等艺术奖。
B级:
1.文学作品类:获得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老舍文学奖、曹禺戏剧文学奖等的作品、中国作家协会颁发的作品奖(等级奖)。
2.影视戏剧类:获得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戏剧梅花奖、中国戏剧文学奖、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影金鸡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电视金鹰奖、中央电视台主持人大赛奖等(等级奖);获得上海国际电影节、上海国际电视节(白玉兰)、四川国际电视节(金熊猫)等获奖作品(等级奖);获得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事业管理局审查通过的故事片作品;在中央电视台(CCTV1-CCTV13)播出的电视连续剧、电影(含微电影)、纪录片、电视节目等作品;在国家大剧院、中国国家话剧院、北京人民艺术剧院、中国青年艺术剧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话剧团、中国京剧院、中国歌剧舞剧院等七个国家级专业院团演出的戏剧作品;获得中国戏剧家协会、中国电影家协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颁发的作品奖(等级奖)。
3.音乐类:在国家大剧院、北京音乐厅、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厅、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厅、中国音乐学院音乐厅公演的独唱、独奏、独舞专场及个人作品音乐会;文化部主办的文华奖、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办的金钟奖及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全国性比赛(特等奖),CCTV民族器乐大赛等获奖作品与表演(等级奖)、中国音乐家协会颁发的作品奖(等级奖)。
4.舞蹈类:“桃李杯”舞蹈比赛、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宣部)、全国舞蹈大赛(中国舞蹈家协会)等获奖作品与表演(等级奖)。
5.美术类: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五年一次全国综合性美术作品展、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的获奖作品(等级奖);由文化部、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全国综合性或单项艺术作品展的获奖作品(等级奖)。
6.体育类:以运动员身份参与的全国运动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全国青年运动会、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其以上竞赛的获奖作品(等级奖)。
7.设计类: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全国设计展获奖作品(等级奖)。
8.在《人民文学》《当代》《十月》《收获》等综合类刊物上发表的文学作品;在中国美术馆、国家博物馆举办的个人作品展或收藏的艺术作品;国家级电视台、电台举办的各类专业大赛的等级奖。
C级:
1.中央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文联展演活动中的获奖作品。
2.中国设计师协会、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主办的全国设计展(等级奖);由省级美术馆、省级博物馆收藏的艺术作品。
3.省(直辖市、自治区)级体育部门主办的体育竞赛等级奖。
4.省(直辖市、自治区)卫视主办的各类专业大赛等级奖、中央各部委主办的专业大赛等级奖。
D级:
1.地方政府、文联展演活动中的获奖作品。
2.地方政府美术馆、博物馆收藏的艺术作品。
3.地方政府体育部门主办的体育竞赛等级奖。
4.地方主要电视台主办的各类专业大赛等级奖。
A级中获奖类成果根据其证书等级(金、银或一、二等奖)对应A、B二个等级;B级获奖类成果对应B、C、D(金、银、铜或一、二、三等奖);C级获奖类只认二等奖以上,成果对应C、D(金、银或一、二等奖)。
第五十二条 发表在专业期刊上的音乐与舞蹈学、体育学、美术学及影视戏剧文学等作品参照《BET体育365投注官网科研项目、成果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试行)》“人文社会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类”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没有明确规定的其他成果及相关问题,由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动议,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原《BET体育365投注官网科研教改成果认定办法(暂行)》同时废止,未尽事宜由学校授权科研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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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体育365投注官网党政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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